为进一步使我校学生了解郑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现对学生关注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关问题进行解答。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概念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有关精神,把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进行整合,从2017年开始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参保学生可享受参保居民可享受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待遇、新生儿医疗待遇)。
我校学生医保属于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
二、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政策和参保范围是什么?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我市大学生医保参保范围包括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参保缴费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登记并收缴,并可按学制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018年度我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50元。缴费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7月至12月,缴费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我校大学生医保门诊医疗待遇
我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可以享受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和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
1、普通门诊医疗待遇:持社保卡或校园卡在校内医院门诊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直接按比例结算报销,个人仅承担40%,医保统筹基金支付60%;因病情需要转到定点医院的,由校医院的接诊医师出具转诊证明并注明转诊医院,转诊到定点医院就诊,个人先垫付全部费用,学校每年会集中组织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全年实报金额上限为500元整。
备注:报销通知会于报销前一周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医院官方网站和财大医保各院系负责人联络群发布,请及时关注。
2、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对部分需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或治疗项目)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范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患者的门诊治疗费用实行限额管理,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参保人员门诊规定病种合规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属于个人负担的费用,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清。目前我市将恶性肿瘤、异体器官移、造血干细胞移植等27种“门诊规定病种(慢性病)”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四、住院医疗待遇
参保学生住院医疗费用在医保目录范围内按标准报销,一年内最高报15万元。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类别,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如下(直接持社会保障卡办理医保住院,出院结算后自自动报销,不需要校医院转诊):
备注:非个人原因(如未发社保卡)、寒暑假在户籍所在地住院、实习期在实习所在地住院以及其他符合异地转诊规定而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可以给予报销。报销流程:个人先行垫付住院费用,出院后准备相关材料(清单如下),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郑州市医保中心进行人工报销。
材料清单: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住院发票(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出入院证明、诊断证明、费用汇总清单、身份证复印件、中国银行卡(郑州地区办理的中国银行的银行卡)复印件。另寒暑假及实习期在异地住院的需提供放假证明或实习证明。
五、大病保险政策
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大病花费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后,还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自己负担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超过1.5万元以上按以下标准再给予报销。其中:1.5万元—5万元(含5万元)部分报销5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6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一年最高可报销40万元。目前大病保险可同基本医保一样在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一站式”即时结算报销,个人只需缴纳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六、生育保险补助和新生儿医疗保险待遇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必须持社保卡、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直接结算;如因未制出卡而生育的,请于每年的6月15日---19日到社保局生育保险待遇处申请手工报销;如有卡而没有进行持卡结算的和未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助:顺产800元;剖腹产1500元。
新生儿出生当年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母或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可凭其母或父身份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母或父身份(母或父只可选择一方)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父母不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新生儿,按规定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当年参保个人不缴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由市、县(市 、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应及时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出生次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
七、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政策
参保学生如果患有以下43种重特大疾病,其中住院病种33种、门诊病种10种,可以按规定享受我省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即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按限价标准报销,不设起付线;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是80%、70%、65%;门诊腹膜透析的报销比例是85%,其他门诊病种报销比例是80%。
重特大疾病病种清单如下:
附件:放假证明、实习证明模板如下:
放假证明
郑州市医保中心:
兹有学生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为我院系XX年级XX专业在校生。该生因XX疾病于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在XX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共计花费XX元。
我院按照学校暑(寒)假统一安排,放假时间从XX年XX月XX日开始至XX年XX月XX日结束。因发病期间正值暑(寒)假,个人先垫付住院费用,请贵单位按照医保政策给予报销为谢。
XX学院(加盖公章)
XX年XX月XX日
实习证明
郑州市医保中心:
兹有学生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为我院系XX年级XX专业在校生。该生因XX疾病于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在XX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共计花费XX元。
我院根据教学安排,派遣该生在XX地进行实习,实习时间从XX年XX月XX日开始至XX年XX月XX日结束。因发病期间正值实习期间,个人先垫付住院费用,请贵单位按照医保政策给予报销为谢。
XX学院(加盖公章)
XX年XX月XX日